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留学生公寓(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29 点击数: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留学生公寓(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洪湾里设采施招字[2020]09

1.招标条件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留学生公寓项目已由2019-360105-83-03-0105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招标人为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留学生公寓(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梅岭大道819号。

2.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0000万元,I地块项目投资约16400万元,Ⅱ地块项目投资约3600万元。

2.4建筑内容、规模:I地块建筑面积约45569.77平方米(含地下室)。

2.5本项目招标范围: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2.5.1设计工作内容:I地块及Ⅱ地块初步设计优化,I地块及Ⅱ地块全套施工图设计[总图设计;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工程及室内外管线、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动力工程、地下室(人防);室外工程施工图(如:围墙、道路、景观、亮化、硬质铺装、标识、配套绿化等);室内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设计);各单体和室外构筑物结构施工图(包括混凝土和钢结构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专项设计(其中包含:基坑专项设计、节能专项设计、防雷专项设计、绿建设计及咨询);深化设计(智I能化设计等)]及现场指导与监督和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等;

2.5.2采购工作内容:项目涉及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甲控材料设备的管理、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5.3施工工作内容:Ⅰ#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修、项目地块内道路管网及场内绿化、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强弱电、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7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市级优良工程奖及以上;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3.2.1投标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2投标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3投标申请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资格,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月前60个月内承揽过不少于1项(含)工程投资1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EPC合同、施工图纸(加盖图审章)、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五项中任意二项】,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的时间为准。

3.4其它要求:

3.4.1近三年(即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4.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操作详见关于非电子开评标类项目电子保证金功能更新上线通知)

3.4.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拟派人员登记信息必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有效期内。

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3.5.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5.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5.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5.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5.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5.7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单位)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提供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728日起至2020827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非网上开评标-项目报名”菜单,报名成功后进行招标文件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8289 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法制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梅岭大道819                    

联 系 人:吴剑平                 

    话:0791-871186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 系 人:杨先生

    话:0791-8625584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

联系电话:871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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